舞弊审计实务(审计舞弊情景剧剧本)

舞弊审计的特点

1、审计目标局限性。

相对于常规的独立审计而言,舞弊审计的目标十分明确而且特别具体,它负责揭露有意歪曲事实记录及非法占用资产的行为的存在。舞弊审计是一种发现性的活动,在实施舞弊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要特别注意寻找与具体的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确定舞弊的具体细节,并确定舞弊行为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当然,舞弊审计人员也会注意到内部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和效率问题,但在某种意义上,舞弊审计并不是仅仅停留在论断这一阶段,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已经发生的事件上,因而可以说,舞弊审计的目标具有局限性。

2、审计性质重要性。

不论舞弊涉及的金额有多大,在性质上它都被认为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如果舞弊行为不加以制止,就会迅速蔓延,给组织整体带来严重影响,其后果不堪设想;舞弊行为的存在,意味着组织的内部控制系统存在薄弱环节,如不加以改进,将会影响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舞弊本身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它严重地伤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如不加以制止,会制约整个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妨碍人们日常的工作与生活。在实施这一部分审计时,不能象常规审计那样,一定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舞弊审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3、审计时间随机性。

作为内部审计部门来说,一般的常规审计活动都通过审计计划确定其审计的先后顺序,并以风险评估为主要方法在审计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一般不调整审计活动的先后顺序,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常规审计体现了较强的计划性和有序性。但舞弊审计则不然,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常规审计的每时每刻都以高度的职业警惕性和较强的专业熟练性注意发现舞弊行为的嫌疑,并随时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进行检测与调查,相比而言,舞弊审计确实具有随机性。

4、审计范围广泛性。

受经济利益目标的驱使,在当今注重经济发展的形势下,舞弊行为大有蔓延之势。其具体表现便是舞弊涉及人员众多,从政府部门到企事业单位,舞弊现象无所不在。因此,舞弊审计范围广泛,影响力较大。

5、审计方法独特性。

与常规审计不同,舞弊审计必须执行“风险分析”,即对舞弊暴露的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实质性含义就是“必须比罪犯更聪明”。使用这种方法有助于编制审计计划,特别是在估计舞弊的可能性时,重点突出那些易受袭击的资产。因此,在实施舞弊审计时,常常使用的方法有:发展诚实方案,实施检查特权:“红旗”标志法;制造错误法。上述三种方法在舞弊审计工作中使用得较为普遍,也比较灵活,这是常规审计所不能比拟的。

6、审计过程风险性。

舞弊审计较大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审计的执行过程和审计报告两个主要阶段。审计人员在实施舞弊审计时,很难把握审计的深度和审计的职责范围,容易在审计过程中超越审计职权而触犯有关的法律,从而导致审计风险;在编制审计报告时,也往往会忽视舞弊审计报告与常规审计报告程序上的差别,不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致使由于措词或定性不当而使审计报告冒有违法的风险。另外,管理当局施加的压力、重要业务审计的难度、关联方面的影响、控制环境的薄弱以及对实物账户的估价等众多因素的存在,也会对审计的独立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给舞弊审计带来较大的风险。从行为特征来看,会计舞弊主要包括虚构业务内容、虚列凭证、制造虚假余额,用往来账户偷逃税款,隐瞒收入,虚报损失以及调节费用和利润等手段。本文在研究会计舞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审计的策略。 近年来,国内外会计舞弊及审计失败案件频频出现,使得企业会计舞弊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行为主体的范围很广,可能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尽管早期的审计准则不承认注册会计师负有舞弊审计责任,但迫于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压力,独立审计职业界纷纷修订执业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充分关注由会计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会计师必须具备识别会计舞弊的手法,以防范和减少审计风险。 一、会计舞弊的行为特征会计舞弊分为员工舞弊和管理层舞弊。无论是何种舞弊,都有可能涉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或与外部第三方的串谋,而舞弊行为的目的则是为特定个人或利益集团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具体而言,会计舞弊的行为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虚构业务内容,虚列凭证,制造虚假余额这是一种常见的形式,舞弊通过改动凭证或直接虚列支出进行,如财务人员利用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将工资虚拟名单中增加名字和金额,以达到贪污的目的。有时财务人员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故意算错,用转账支票套购商品或者擅自提现等。 (二)商业企业用往来账户偷逃税款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在款项付讫后才可抵扣。为了逃避税款,在款项不足付款或不愿付款的情况下,企业领导授意财务人员,用以往年度或已下账的付款存根或未用支票存根对日期进行改动,作为抵扣付款凭证,这是企业套取税款的一种非法的舞弊行为。企业赊销商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本应及时收回,但购货单位为了长期占用应付货款,销售企业经销人员和财务人员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私利,而合谋长期拖欠货款,造成企业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有些企业将外单位还款不冲销往来账,而是截留并转移他处,再通过坏账损失挤列管理费用。 (三)隐瞒收入,虚报损失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票,但又因故将货物退回,取得了红字发票,而财务人员用蓝字发票计入“应付账款”而将红字发票隐瞒,然后寻机转出,贪污此笔款项。企业利用预收账款将尚未实现的收入提前做收入处理,虚报商品销售收入,调节利润;或将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以达到偷逃税金的目的。 (四)调节费用和利润,以达到不同的目的如:企业的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收入扣除税金后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在“其他应付款”中挂账,或者企业为了控制当年实现的利润,采取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提前转固定资产、提前计提折旧的方式以虚增费用或减少利润。利用“预提费用”科目达到企业所要的目的,也是一种极为常见的手段。如:有些企业为了达到继续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目的,采取虚列预提费用的方式来人为地调节利润,对早已提足的大修理费用支出一直在预提费用中列支,做成“真盈假亏”的假象;有些企业对已预提完毕的预提费用支付时不转销,并将其重新进入成本费用账户,以达到增加当期费用的目的;有的公司为了粉饰业绩,人为虚增销售对象及交易,对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按正常的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不惜多缴纳一些税金;或对有一定销售业绩的客户,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虚构销售业务,使得公司在该客户名下确认的收入远远超过实际销售收入。 二、会计舞弊的形成原因虽然从会计舞弊的行为特征上看,其具有较强的主观因素,但是从成因来看,根源还在于制度方面的问题。具体有下面几个原因: (一)产权模糊、责任虚置,是会计舞弊行为产生的根源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在产权清晰的情况下,每个经济交易人都将得到其应得的利益,同时也都应支付其应负担的成本,在比较收益和成本、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再做出行为的选择,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公平的、合理的、有效率的。但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是模糊、不清晰的。法律上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概念是明确的,但缺乏一个人格化的代表来行使其所有权,人人都拥有却人人都不拥有;国家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舞弊审计实务

我国有哪些有关财务舞弊的审计准则

1994-200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建设先后完成了32个项目的制定工作。其中包括1个独立审计准则序言,1个独立审计基本准则,24个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6个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基本形成了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2006年全面修订了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新修订的审计准则重新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新审计准则”),该准则已于2007年在我国开始正式实行。最新的一次是2010年提出2012年实施。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qiaomu818.com/sjbg/2246.html

(0)
上一篇 2021年12月7日 上午9:14
下一篇 2021年12月7日 上午9:1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