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税务大厅代开了一张销售材料的发票,大厅核定征收了0.5%经营所得个税,次年次年3月31日前是否还需要去办理个税汇缴? 2022年2月15日 上午9:51 • 财税资讯 答复: 不需要。 注意: 若是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发票项目属于综合所得的,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则需要跟工资薪金一样,次年6月底之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符合免于办理汇算清缴条件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qiaomu818.com/cszx/7205.html 赞 (0) 0 生成海报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个独、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税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上一篇 2022年2月15日 上午9:50 我自己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好多个体以及个人独资企业,请问经营所得的个税还需要合并吗? 下一篇 2022年2月15日 上午9:51 相关推荐 财税资讯 2021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 2022年2月14日 0 财税资讯 个体、个独、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和税率表是哪个? 2022年2月15日 0 财税资讯 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应该使用OFD版式还是PDF版式呢 2022年2月14日 0 财税资讯 公司不做税务申报或长期零申报 有什么影响 2022年2月16日 0 财税资讯 零申报个税会不会有问题 2022年2月16日 0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