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个独、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个税汇缴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复:

次年3月31日。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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